為什麼結婚要避開二十四節氣,四絕四離結婚不吉

為什麼結婚要避開二十四節氣,四絕四離結婚不吉

結婚對於我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儀式,不僅僅是一對新人生活的開始,還代表著兩個家庭的融合。因此,在結婚之前兩家人都會在一起商量,選一個黃道吉日辦婚事。不過選擇黃道節日的時候一般都會避開二十四節氣,為什麼結婚要避開二十四節氣呢?

民間認為結婚的日子要避開四立四至前一天,即是二十四節氣中的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和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前一天不可用。因為這些節氣的宇宙氣場處於混沌未開狀態,傳統習俗中認為此為四絕日及四離日,在此時結婚為不吉。

此外,農曆的三月由於適逢清明節,是祭祀祖先的節氣,不宜結婚。農曆四月是因為四和死的發音比較相似,很多現代人都比較忌諱,認為不吉利,所以很少在農曆四月結婚。古人認為農曆五月是惡月,是五毒在人間肆虐的日子,不宜結婚。古代對農曆六月有個說法就是「六月娶半年妻」,意思就是六月是一年十二月的一半,到了六月,這一年就過了一半。要是在選擇在六月結婚,那麼就意思著夫妻雙方只能甜蜜到年底。農曆七月是我國民俗傳說中的「鬼月」,據說每年農曆七月初一,便會打開鬼門,放出餓鬼,從陰間來到陽間作亂,一直到七月三十日才關上鬼門,而且七月十五被稱為「鬼節」,因此為了不觸犯這些鬼怪神靈,很少會有人選擇在農曆七月結婚。而農曆的九月有九九重陽節,也屬於祭拜的節日,所以也不適宜結婚。

對於剩下的節氣,其中驚蟄、雨水、小滿,不是打雷就是下雨,對於結婚的迎娶不利。而白露、小雪、大雪、小寒、大寒,溫度都比較低,對於結婚穿婚紗的新娘來說非常受不了,所以也不會選擇這樣的節氣結婚。因此,在結婚的時候需要避開這些節氣,以免天氣原因影響婚禮進行或者新郎、新娘當天的穿著受不了當天的溫度。

除此之外還有避免在新娘生理期、結婚之日和雙方父母相重合等,還有就是沒有立春的盲年以及與過大節相沖的正月以及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不宜結婚。

為什麼結婚要避開二十四節氣?主要是為了避開四離四絕的日子,這些節氣的日子裡,氣場未打開,對於結婚來說是不吉的。

相關鏈接
共2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相關內容
頻道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