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蓉為什麼寧可出軌,也不和王寶強離婚?

馬蓉為什麼寧可出軌,也不和王寶強離婚?

王寶強和馬蓉離婚的事情還在鬧,今天說說人寧可婚內出軌也不離婚的原因。不過在這個事情裡,我們不討論兩種情況:

1、基於物質利益前提的婚姻導致的出軌行為。因為本身這樣的婚姻關係便是不牢靠的,從層次需求理論來說,滿足了物質的需求之後就會有更進一步的精神層次需求,婚姻關係的解除是遲早的事情。

2、特定社會觀念下對男女出軌行為的雙重標準判斷。到現在為止,世界上依然有九個國家女性出軌是要被判死刑的,而更多國家對於男性出軌行為具有包容性,出軌被社會認為是正當的。

我想討論的範疇是因為相愛而結婚,在外人眼中充滿幸福的婚姻關係,卻產生了出軌現象。

婚內出軌與離婚重戀,說到底這是一個博弈判斷,殘忍而隱晦的成本與收益問題。因為相愛而結婚的婚姻關係我們可以認為是具有「愛情」屬性的,從斯滕伯格的愛情三元素理論來看,包含了親密、激情、承諾。

親密是一種比較穩定的長時間的情感體驗;承諾則是一種帶有契約式的權限關係認可;激情則包括了浪漫、身體吸引、性完美等。是不穩定,具有時效性的,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慢慢的冷卻下來。

在傳統的婚姻關係中,激情這一部分又是大家所最不重視的。從馬斯洛的層次需求來講,當滿足了物質層面的需求之後就會進而去尋求精神層次,隨著整個社會的經濟發展,當物質條件滿足了生存需求之後,我們就會想要去得到更多的精神需求,這也是為什麼整個社會風氣慢慢更傾向於個體幸福。這一點表現在愛情中,也就是激情的需求。(這也是為什麼上一代人的婚姻會更加的牢固,他們成長於一個擔心溫飽狀況的社會環境中,穩定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

傳統婚姻觀與當代婚姻觀的矛盾

出生於這個時代的我們,在上一代人的教育中我們習慣了以「家庭穩定」為核心考量的婚姻觀,這甚至可以說已經進入了我們的潛意識,在大男子主義這一點上表現得特別明顯。而隨著我們的成長,中國的快速發展,西方文化的影響,我們又重新建立了以「情緒滿足」的愛情觀念,這兩者是有衝突的,但這種潛在的衝突總是被熱戀初期的「完美表現」所掩蓋,而在進入了婚姻關係後,這兩種意識形態的差別就開始表現出來了。

婚姻並不是上了鎖的牢籠,等著一次三餐與幾次探視。我以為的是,邁入幸福大門的鑰匙與永恆溫暖的擁抱。

我們只是在時代的洪流中稍微明白了愛情是什麼樣子的,而婚姻是什麼樣子的,我們還停留在上一個時代。這也是為什麼Ta在戀愛中顯得溫柔體貼,但一旦進入了婚姻就變成了另外一個人,因為在潛意識中,這就是Ta所認為的戀愛與婚姻的表現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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